公告通知

关于选拔2016年春季赴韩交换生的通知
发布人: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5年10月13日 点击次数:380
  
各教学学院:
根据我校与韩国亚洲大学(Ajou University)所签订的交换学生项目协议,现拟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一批优秀学生于2016年春季赴韩交流学习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申请要求:
 1、湖南科技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;
2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,有良好的团队精神,善与人沟通。
3、品学兼优,英语水平需满足下列之一:
CET-6(425以上),TOEFL: IBT:71;IELTS: 6.0。
4、所学专业及课程须在亚洲大学有对应的专业及英文授课课程。此项目授课语言为英语。亚洲大学的主要专业:工商管理、电子商务、金融工程、国际贸易、英语、法语、韩语、史学、文化学、教育学、机械工程、工业工程、化学工程、材料科学与工程、应用化学、生物工程、环境工程、土木工程、交通、建筑学、电子和计算机工程、信息与计算机工程、软件技术、数字媒体、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命科学、法律、医学、药学等。
二、交流时间
1、派出时间:2016年3月初
2、交流期限:2016年3月初--2016年6月底
三、申请程序
1、学生自愿申请,学院推荐,学校择优选拔。
2、学生填写《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公派出国(境)交流项目申请表》(国际交流处-下载中心下载),经相关部门同意后交国际交流处。
3、国际交流处协同相关部门组织材料审核及面试。
4、国际交流处将入选人员材料送韩国亚州大学进行审查,由对方大学择优录取。
5、被录取后按要求办理相关派出手续。
四、报名材料
1、《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公派出国(境)交流项目申请表》和《湖南科技学院校际交换学生及家长承诺书》(国际交流处-下载中心下载);        
2、中英文成绩单各一份,须加盖学校教务处考试中心公章;
3、英语水平证明(CET-4、CET-6、托福、雅思考试成绩单等);
4、由父母出具的能够负担申请人赴韩交流的生活费、交通费及其它必要开支的承诺书,父母签字,传真即可。
五、学分认定
公派交换生在韩国亚州大学所获得的学分按学校《湖南科技学院与国(境)外大学校际交换生管理办法》及《湖南科技学院国际交流项目学分认定暂行办法(试行)》中的规定折算成相应的学分。
六、项目费用
 1、根据两校达成的协议,我校派出的学生分两类:第一类,学费全免,名额1名;第二类,学费减半,减半后学费大约为1万元至1.3万元,名额不限。
2.学生本人承担在韩的住宿费、生活费、保险、往返国内外机票、出国手续(护照、签证、公证)及其它费用。
七、其他
1、所有交换生出国前须与学校签订留学协议,由担保人担保,并向湖南科技学院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。
2、公派交换生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,学习期满,立即回国,学校退还所交保证金。学生未经许可,不得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,否则学校不退还保证金,由此所造成的其他损失则由学生本人和担保人承担。
3、向我处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,即视作已了解并接受通知内所有要求。
八、报名
报名截止:2015年10月26日
报名地址:行政楼国际交流处418室
联系人及电话:邓老师  0746-6382796    
国际交流处
2015年10月13日
合作学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