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通知

关于2016年秋季韩国亚洲大学交换生报名的通知
发布人: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6年04月19日 点击次数:284
  
关于2016年秋季韩国亚洲大学交换生报名的通知
各教学学院:
根据我校与韩国亚洲大学(Ajou University)所签订的校际交流合作协议,现拟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一批优秀学生于2016年秋季赴韩交流学习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申请要求:
 1、湖南科技学院在籍全日制学生;
2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,有良好的团队精神,善与人沟通。
3、品学兼优,英语水平需满足下列之一:
CET-4(425以上),TOEFL: IBT:71;IELTS: 6.0。
4、所学专业及课程须在亚洲大学有对应的专业及英文授课课程。此项目授课语言为英语。亚洲大学的主要专业:工商管理、电子商务、金融工程、国际贸易、英语、法语、韩语、史学、文化学、教育学、机械工程、工业工程、化学工程、材料科学与工程、应用化学、生物工程、环境工程、土木工程、交通、建筑学、电子和计算机工程、信息与计算机工程、软件技术、数字媒体、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命科学、法律、医学、药学等。
二、交流时间:2016年8月底--2016年12月底,共16周
三、项目费用
1、根据两校达成的协议,我校派出的学生学费减半,减半后学费大约为人民币1-1.4万元。
2.学生本人承担在韩的住宿费、生活费、保险、往返国内外机票、出国手续(护照、签证、公证)及其它费用。
四、申请程序
1、学生自愿申请,学院推荐,学校择优选拔。
2、学生填写《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公派出国(境)交流项目申请表》(国际交流处-下载中心下载),经相关部门同意后交国际交流处。
3、国际交流处协同相关部门组织材料审核及面试。
4、国际交流处将入选人员材料送对方大学进行审查,由对方大学择优录取。
5、被录取后按要求办理相关派出手续。
五、报名材料
1、中英文成绩单各一份,须加盖学校教务处考试中心公章;
2、英语水平证明(CET-4、CET-6、托福、雅思考试成绩单等);
3、由父母出具的能够负担申请人赴韩交流的生活费、交通费及其它必要开支的承诺书,父母签字,传真即可。
六、学分认定
公派交换生在对方大学所获得的学分按《湖南科技学院与国(境)外大学校际交换生管理办法》及《湖南科技学院国际交流项目学分认定暂行办法(试行)》中的规定折算成相应的学分。
七、咨询及报名
报名截止:2016年4月29日
报名地址:行政楼国际交流处418室
联系人及电话:邓老师  0746-6382796    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2016年4月19日
合作学校